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单方申请”项目公告(南苑小区东苑区2户)嘉祥县不动产公[20

最后编辑时间:2023-11-09 07:55:43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2023年10月31日,嘉祥县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函告中心,南苑小区东苑区(坐落:兖兰路南、文化路东)已经具备购房人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条件,现中心收到申请人针对南苑小区东苑区提出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鲁自然资规〔2020〕3号)、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7部门(济自资规发〔2020〕49号)规定,现对收到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该公告同时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期限三个月,期满无异议的,中心将对申请人提出申请登记的房屋予以登记。如有异议,请至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咨询台提交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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