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摘编·社会治理现代化(四)

最后编辑时间:2025-01-01 07:30:37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但当前依然存在诸多影响青年科技人才培育的因素:青年科技人才政策的整体性不足、起步期系统性支持不够、科研时间仍难以保障、符合青年科技人才特点的评价体系尚未建立、青年科技人才生存压力大难以全身心投入科研等。

  建议:一、强化青年科技人才规划政策的整体设计。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增强青年科技人才计划和政策制定实施的协同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实现部门执行政策的有效衔接。

  二、完善符合青年科技人才特点的资助体系。设立“启动资金”项目,对科研起步期青年科技人才给予科研经费支持。设立“巩固资金”项目,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提供持续支持、滚动支持。设立非共识研发项目,采取小同行评议、“关键少数”决策的立项机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前沿探索研究。设立“颠覆性技术创新”青年人才项目,由资助项目转变为资助个人,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自主选题探索研究。

  三、切实保障青年科技人才科研时间。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探索建立科研人员自主合理使用经费承诺制,采取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的管理机制。实行双盲同行项目评审机制,禁止项目“打招呼”。减少各类评估、检查、审计。

  四、实施“过程评价﹢结果评价”相结合的青年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以研究能力和科研潜力为核心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实施长周期绩效评价,对“天才型”青年科技人才,实施小同行评价及同行专家评价免责机制,以“过程考核”代替“结果考核”。

  五、加强青年科技人才物质保障。完善以实际贡献为主的差异化激励制度,对从事基础研究等研发周期较长的人才提高基础薪酬。加强青年科技人才住房保障,鼓励青年科技人才集中的单位建设人才住房。

  当前,面向国家现代化产业发展需求,亟须培养具有应用能力和创新潜力的领军型和基础型两类科技人才。建议:

  一、分层级建立高质量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多链”深度融合的政策体系,确保科技人才培养政策落实到位。

  二、系统性培养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将科技创新能力纳入学生评价体系,将“三创”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全过程。

  二、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的有机衔接,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衔接互通,完善职业教育学历与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双证书”制度,建立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职称、学历比照认定制度。

  三、强化、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本单位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

  目前,各地积极开展“两企三新”党团建设,推出各类服务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需要改进之处。建议:

  一、完善职业认定,动态调整新职业分类,为“两企三新”青年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支持。

  二、强化发展支撑,分类推进职业培训和学历继续教育,加大力度支持拓展线上学习培训的平台、项目、内容,切实提高“两企三新”青年群体的职业素养和择业能力。

  三、健全服务体系,加大“两企三新”青年就业服务支持力度,搭建渠道引导“两企三新”青年参与社会治理,加大“两企三新”领域优秀青年的发现、培养、吸纳、使用力度。

  近年来,国家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制度化设计、体系化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建议:

  一、加快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两个“支柱”。第一支柱是由社区提供覆盖全体老人的准公共养老服务,第二支柱是针对社区内大量的老人生活照料及基础医疗服务。

  二、推动形成“区域级养老服务综合体”﹢“街道级专业化机构”﹢“社区级嵌入式服务点”﹢“家庭照护床位”四位一体、综合联动的伞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三、推行“家庭学护理”计划,充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护理人才储备,既满足家庭照护自身需求,又有助于建立养老护理人才储备。

  促进老年学习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但当前资源供给不均衡、老年数字化学习和生活面临“数字鸿沟”。建议:

  三、消弭老龄“数字鸿沟”,推进老年卡智能化研发和应用。广泛开展公益性的老年人数字技能培训。深入推进智能终端设备、学习平台和资源等适老化设计和改造。

  四、完善文化体育硬件和文化氛围。在公共场所为老年人提供优先选择,为老年人衣食住行提供更多社会便利环境。加大老年人看病就医便利政策支持力度,开启老年群体就医绿色通道。

  我国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刚性需求快速增长,但我国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不足,养老床位存量资源大量闲置。建议:

  一、构建高质量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可推广河南省养老服务模式,即利用彩票公益金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推广“全链式”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二、提高养老资源利用效率。建立以床位使用率、服务质量、老人满意度和普惠程度为主要指标的养老机构评价体系,改进财政补贴方式,推动养老机构“优胜劣汰”。

  三、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支持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康复辅具、健康管理、保健养生等养老产品,尤其是人工智能型养老产品。

  一、专项推进中西部省份社会组织认定工作,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提供申请指导和服务支持等措施,帮助更多的社会服务机构成功获得慈善组织认定,提升其组织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二、建立东西部地区慈善组织携手工程,通过资源、项目、人才和技术的互通共享,促进东西部地区慈善组织的共同发展。

  三、设立中西部地区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支持计划,在人才培养、能力建设、服务规范、组织合规等方面提供培训、督导、资源支持等支撑体系,提升社会服务机构的业务水平。

  一、推动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建议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尽快出台配套细则,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设立慈善信托开展慈善活动的,给予税收优惠。

  二、允许个人慈善捐赠税收优惠结转,建议相关部门比照企业捐赠,对个人捐赠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2年内扣除。

  三、推动特殊税收优惠细化实施,建议对于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慈善活动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并推动落地。

  慈善法实施以来,全国范围内大部分地区一直是“零处罚”,公益慈善行业的监管力量不足,监督力度不够。建议:

  五、完善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制度,建立动态认定和退出机制,探索建立慈善组织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体系。

(责任编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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