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法院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快审“醉驾”48小时结案

最后编辑时间:2024-02-29 13:40:13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近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该案从立案侦查到审理终结仅用时48小时。

  事发当晚,被告人郑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途中等候红绿灯时在车内睡着,于次日凌晨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5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被告人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有坦白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庭审过程中,审判员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庭审规范高效。被告人郑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本案已当庭宣判。(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index_100331971){ alert(您已浏览到最后一页); return false; } $(#Content_100331971+count_100331971).show(); });

  中共天津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召开 牢记嘱托 实干奋进 善作善成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 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陈敏尔作说明并讲话 张工喻云林王常松陈辐宽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天津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的决定》和全会决议

  深学深用 善作善成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到津沽大地上 深学笃行担使命 开拓进取谱新篇——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侧记

(责任编辑:管理)

上一篇:四集的电视剧内容是有限的
下一篇:没有了